软件类项目验收测试 深圳办理公司

2022-02-26 浏览次数:124

一、“双软认证”是指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

二、双软评估的好处:

(一)软件产品认证后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上述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3、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二)软件企业认证后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自开始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即一年和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至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2、软件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税前按实列支,即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对软件企业需要临时进口的自用设备(包括开发测试设备、软硬件环境、样机及部件、元器件等),经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确认,可以向海关申请按暂时进境货物监管,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质检部门可提供提前预约报检服务,海关根据企业要求提供提前预约通关服务。

4、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较短可为2年(含)。

三、申请软件企业评估需具备的条件:

1、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

2、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研究开发费用政策口径应符合国家对于研究开发经费加计扣除的相关规定。

4、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5、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至少有一项软件产品拥有天津市工信委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在有效期内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经协会评估的《软件产品证书》

6、具有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7、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四、服务流程:

沟通分析—准备材料申请评估—提交材料—获得软件产品证书—提交软件企业报告—获得软件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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