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PA加拿大玩具品出口标准,是加拿大对玩具、文具、小工艺品等产品的规范标准。加拿大玩具CCPSA(原叫CHPA)认证介绍:加拿大对于玩具行业,相关的法律主要是《危险产品法案》(HPA)及其实施条例《危险产品(玩具)条例》,由加拿大健康产品(其前身为产品)管理和执行。此外,2010年12月15日加拿大通过了《加拿大消费品法案》(CCPSA),将于2011年6月开始实施,到时将取代《危险产品法案》的I部分和附录I.
CCPSA-1 ( LRRS and Canada SOR ) 机械 Mechancial (加拿大)
CCPSA-2 ( LRRS and Canada SOR ) 防火 Flammability(加拿大)
CCPSA-3 ( LRRS and Canada SOR ) 重金属 Heavy metal, 5 toxic Element(加拿大)
CCPSA-3 ( LRRS and Canada SOR ) 铅和汞 Total Lead & Mercury content (加拿大)
CCPSA-3 ( LRRS and Canada SOR ) 六种邻苯 6P(加拿大)
机械物理是玩具中加拿大较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危险产品法案》下属的《危险产品(玩具)条例》的7条和8条规定了对所有年龄儿童普适的保护要求(如窒息危害、坍塌危险、夹伤危害、利点利边和刺伤的危害等)。13到27条规定了玩具的要求,如摇铃、松紧带、推拉玩具、小部件等。
随着《加拿大消费品法案》的发布和即将实施,加拿大已经制定了新的《玩具条例》(SOR/2011-17),以取代现有的《危险产品(玩具条例)》,将从2011年6月20日起实施。《玩具条例》的7到18条规定了通用的机械物理性能,28到43条规定了玩具的要求。
玩具条例
根据新颁布的《加拿大消费品法案》(CCPSA),加拿大于2011年制定了新的《玩具条例》(SOR/2011-17),以取代原有的《危险产品(玩具)条例》。新条例将从2011年6月20日起实施。[注1]
在机械物理性能方面,新条例4条规定了包装要求,7到18条规定了通用的机械物理性能,19条规定了噪声要求,28到43条规定了特定玩具的要求。新条例在规定具体的要求时,是直接描述针对的产品,而不再引用法案中的条款。
1. 包装要求、通用要求、噪声要求
新条例的4条规定了包装要求,这与旧条例是一致的。7条规定了3岁或以下儿童玩具的小部件要求,与旧条例也是一致的。
对旧条例8条中规定的各项机械物理性能,新条例是将其分散到8到11条,具体的技术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新条例19条是新增的噪声要求,规定玩具在儿童使用位置的噪声不得**过100 dB。
2. 对特定玩具的要求
新条例28条到43条规定了特定玩具的要求。其中娃娃玩具、长绒玩具和软体玩具的要求与旧条例一致,只是产品名称从原有的娃娃玩具和软体玩具(DOLLS AND SOFT TOYS)变成了娃娃玩具、长绒玩具和软体玩具(DOLLS, PLUSH TOYS AND SOFT TOYS)。
CCPSA对消费品有几条重要的禁止性规定。触犯任何这些禁止性规定,属于违反该法案的行为,并将受到刑事诉讼。其核心是任何人不得制造、向加拿大进口、宣.或销售以下消费品:(1)被列在该法案附录2中规定禁止的消费品:包括婴儿学步车、婴儿自动喂奶装置、含有双酚A的聚碳酸酯婴儿奶瓶、经三(2,3-二溴丙基)-或三(2,3-二溴丙基)-处理的服装等15类消费品;
(2)危及人类健康和的消费品;
(3)加拿大要求强制或自愿召回的产品;
(4)加拿大根据CCPSA条文发出的命令而执行的措施所涵盖的产品。
2.包装和标签禁止要求
若消费品的包装、标签或宣.广告出现虚假、误导或欺的情况,加拿大可就其性对该产品颁布销售禁令;
(1)禁止在产品或***、符合性方面作出虚假、具有误导性或欺性的包装和标签;
(2)禁止宣.和销售利用虚假、具有误导性或欺性声明作为包装、标签或广告的消费品。
3.管理措施
3.1检测,研究和信息收集
加拿大可要求消费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对产品进行检测、研究或信息收集,以产品符合CCPSA或其附属的产品法规的要求,或防止产品不符合产品要求。加拿大亦可要求制造商或进口商以文件形式提交该产品的相关资料和检测或研究的结果,此项要求大大加强了CCPSA的执法力度和有效性。
3.2文件准备和保存
根据CCPSA的要求,任何人士给予商业目的制造、进口、宣.、销售或检测消费品,须准备和保存产品文件,文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产品销售时间和地垫。这将有助于推动整个供应链内对产品追根溯源,尤其是在发生消费品召回事件时方便及时快速的应对。上述记录须保存至少流年,并在加拿大提出书面要求时提供予当局查阅。
3.3事故报告制度和产品召回措施
为了降低不消费品或潜在不消费品的数量,CCPSA设定了消费品潜在健康或问题的报告责任,作为系统化的早期预警和监测。当产品导致或在合理预见的情况下会导致个人***或对健康有严重不利影响的事故时,消费品的制造商、进口商或销售商须在获悉事故的两天内,向加拿大及其供应商提供他们所掌握的任何与该事故产品相关的所有资料。与此同时,消费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在获悉事故的十天内,必须向加拿大提交详细的书面报告。
此外,有别于加拿大现行的行业自愿产品召回制度,法案还设立了加拿大检查员,授权其召回不合格产品及采取相应纠正措施。
2产品法规
加拿大消费品法案下包括了33项关于产品的法规。这些法规有的针对产品的机械和物理性能提出要求,有的针对产品的阻燃性能提出要求,更多的则是禁止或限制产品中有害物质的使用。其中与纺织、鞋类产品制造商密切相关的法规包括:
1.表面涂层材料法规(SOR/2005-109)
该法规要求表面涂层材料的总铅含量不得**过90mg/kg,总汞含量不得**过10mg/kg。家具和其它儿童物品的表面涂层材料中,总铅含量不得**过90mg/kg;铅笔和艺术画笔的表面涂层材料中,总铅含量不得**过90mg/kg。
2.邻苯二甲酸盐法规(SOR/2010-298)
该法规要求由乙烯基材料组成的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必须达到以下要求才能广告、销售和进口:
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乙烯基材料里的DEHP, BBP, DBP不**过1000mg/kg;
在合理可预见的情况下,如果玩具或儿童护理用品的任何一部分可被4岁以下儿童放中,则该部分中乙烯基材料里的DINP, DIDP, DNOP不得**过1000mg/kg。
玩具指意图给14岁以下儿童玩耍或学习时使用的产品。
儿童护理用品指意图帮助4岁以下儿童放松、睡眠、卫生、喂食、吮吸或磨牙的产品。
可放中是指如果(a)产品能放入儿童口中,被吮吸或咀嚼;(b)任一维度小于5cm。可充气产品的尺寸在泄气状态下测量。
3.纺织品燃烧性能法规(SOR/2011-22)
4.儿童睡衣法规(SOR/2011-15)
法定指令和条例/ 合并加拿规(SOR/CRC)
项目
废除条例
新条例
(2016年6月22日生效)
1
石棉产品条例(SOR/2007-260)
石棉产品条例(SOR/2016-164)
2
蜡烛条例 (SOR/2011-18)
蜡烛条例 (SOR/2016-165)
3
碳酸饮料玻璃容器条例(SOR/80-831)
碳酸饮料玻璃容器条例(SOR/2016-166)
4
童车和婴儿小推车条例(SOR/85-379)
童车和婴儿小推车条例(SOR/2016-167)
5
儿童珠宝条例(SOR/2011-19)
儿童珠宝条例(SOR/2016-168)
6
儿童睡衣条例 (SOR/2011-15)
儿童睡衣条例(SOR/2016-169)
7
有绳窗饰产品条例 (SOR/2009-112)
有绳窗饰产品条例(SOR/2016-172)
8
冰球和室内兜网球手用面罩条例(SOR/2011-20)
冰球和室内兜网球手用面罩条例(SOR/2016-173)
9
玻璃门和围栏条例(SOR/2009- 110)
玻璃门和围栏条例(SOR/2016-174)
10
叫
涂釉陶瓷和玻璃器皿条例(SOR/98-176)
涂釉陶瓷和玻璃器皿条例(SOR/2016-175)
11
危险品(地毯)条例 C.R.C., c. 923
纺织品地面覆盖物条例(SOR/2016-176)
12
危险品(纤维素绝缘材料)条例(SOR/79-732)
纤维素绝缘材料条例(SOR/2016-177)
13
危险品(木炭)条例(C.R.C., c. 924)
木炭条例 (SOR/2016-178)
14
危险品(伸缩门和伸缩围栏)条例(SOR/90-39)
伸缩门和伸缩围栏条例 (SOR/2016-179)
15
危险品(婴儿喂养奶嘴)条例(SOR/84-271)
婴儿喂养奶嘴条例 (SOR/2016-180)
16
危险品(水壶)条例(C.R.C., c. 927)
水壶条例 (SOR/2016-181)
17
危险品(火柴)条例(C.R.C., c. 929)
火柴条例 (SOR/2016-182)
18
危险品(床垫)条例(SOR/80-810)
床垫条例 (SOR/2016-183)
19
危险品(安抚奶嘴)条例(C.R.C., c. 930)
安抚奶嘴条例 (SOR/2016-184)
20
危险品(帐篷)条例(SOR/90-245)
帐篷条例 (SOR/2016-185)
.
冰球头盔条例(SOR/201-.)
冰球头盔条例 (SOR/2016-186)
22
打火机条例(SOR/2008-231)
打火机条例 (SOR/2016-187)
23
邻苯条例(SOR/2010-298)
邻苯条例(SOR/2016-188)
24
游戏围栏条例(C.R.C., c. 932)
游戏围栏条例(SOR/2016-189)
25
家用探测器条例(SOR/2009-193)
家用探测器条例 (SOR/2016-190)
26
机动车约束系统和儿童座椅条例(SOR/2011-16)
机动车约束系统和儿童座椅条例 (SOR/2016-191)
27
科学教育套件条例(C.R.C., c. 934)
科学教育套件条例 (SOR/2016-192)
28
表面涂层材料条例(SOR/2005-109)
表面涂层材料条例 (SOR/2016-193)
29
纺织品易燃性条例(SOR/2011-22)
纺织品易燃性条例 (SOR/2016-194)
表1
在上述32项条例发布之前,加拿大公报二部分发布了以下条例。
- 新引燃倾向(消费品)条例(SOR / 2016-103)于2016年5月20日发布并将于2016年11月17日生效。
- 新婴儿床,小床和摇篮条例(SOR / 2016-152)于2016年6月29日发布并将于2016年12月29日起生效。关于新法规的详细概述可在*** Safeguards 137/16上查看。一旦新的条例生效,现有的婴儿床,小床和摇篮条例(SOR / 2010-261)将被废除。
CCPSA下的以下条例保持不变:
- 行政罚款(消费品) 条例 (SOR/2013-101)
- 豁免条例(消费品)(SOR-2015-97)
ASTM认证流程:
填写申请单,提品资料,寄样品过来,测试OK*书/报告
周期 5-7个工作日
费用:根据产品评估
ASTM更改部分
涂层
1.油漆和表面涂层的重金属要求全部挪到条款4.3.5.1中了, 包括总铅和可溶性8中重金属.
2. 总铅限值从原来的600ppm改为90ppm, 跟CPSIA一致.
3. 测试方法等没变.
基材
1.测试范围:
a. 所有可接触基材材料.
b. 玻璃、陶瓷和金属, 只有小部件组分才测试.
c. 儿童珠宝除外, 其需符合F2923的要求.
d. 16 CFR 1500.88和1500.91中当前和将来的豁免, 在这里同样有效.
如果玩具或玩具部件不可能会被吮吸、被舔食或被吞咽, 则无须测试.
可以用的判定依据:
1.可能与食品或饮料接触的玩具或玩具部件;
2.化妆玩具;
3.归类为玩具的书写类产品;
4.给6岁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
对于玩具上基材的重金属要求:
1.总铅含量不得**过100ppm;
2.可溶性重金属(8种)不得**过相应的限值要求(同EN71-3);
3.玩具上的金属小部件, 按照CPSC-CH-E1004-11方法测试, Cd的迁移不得**过200ug/article.
任何大小足够进入,并且能用盖子或门关上的玩具(比如玩具箱),必须在相邻面有足够大小和数量的通气孔以避免窒息引起的危害;
承受儿童体重的玩具应有牢固的立面以免产生翻倒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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