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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于2007年6月1日实施,它取代将近40个现存的欧盟法规和指令,能够提供一个简单的系统以更好的方式来管理化学品。
REACH取代了欧盟现行的40项法规,成为一套统一的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管理法规。它拥有一套完善的注册及评估体系,涉及约3万种化学物质,要求年生产量或进口量达到或过1吨的所有“现有”或“新”的化学物质都要进行注册,以提供相关的使用性信息。
REACH严格来说不是一种认证,而是一项替代了欧盟现有的数十项法规的新的管理法规,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REACH同时也是欧盟的一个的化学体系,此法规强制要求所有进入欧盟市场或者在欧盟生产和销售的化学品(物质)都必须注册,否则,从2009年1日起,该化学品(物质)将被禁止进入欧盟!
以往的许多认证,包括ISO体系认证,他们的认证主体都是民间的认证机构,服务类型均属于自愿性质。对企业而言,有权利选择是否做该认证及选择有资历和有能力或价格合适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而REACH法规则不同,它是欧盟各国通过法规形式,强制化学物质的生产者,进(出)口商,经销商和下游用户对进入欧盟市场的化学物质进行注册,并对各主体均明确规定了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且该注册有明确的时间期限规定,并必须向欧盟管理局进行注册或者授权申请(针对某些物质)。 欧盟管理局对 REACH注册人有严格的规定,法规中规定REACH注册人只能是欧盟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法人组织。非欧盟企业只能通过有注册的 “代表”的方式进行注册,且,法规中特别指出,该“代表”必须有相当的理解及办事能力,并能与欧盟管理局的顺畅沟通。
所以,明显的区别是: 1) 法规形式的强制注册或“类认证”制度 2) 是一种准入制度,“没有注册,就没有欧盟市场。” 3)必须向欧盟管理局申请,任何民间组织都不能授予预注册号和注册号。 4)中国企业没有直接的REACH注册,须有注册的“代表”,如欧盟法人企业或欧盟进口商等。 5)完成注册需要大量的分析报告及数据。中国目前没有欧盟承认的GLP实验室,因此出具的数据将很大程度上不被欧盟管理局接受或承认
测试步骤如下:
1.咨询---提品资料
2.报价---确定reach认证费用和周期
3.开案---回签合同、费用支付
4.检测---工程师按照reach标准测试
5.完成测试后,签发reach认证报告
通常reach认证没有严格的有效期,但是reach认证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法规的更新,reach认证必须进行更新,老的报告随之失效。
一般reach认证与ccc认证、ul认证形式不同,不需要每年都进行验厂,仅需要对产品进行测试,因此也不会产生年费、维护费等后续费用。
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已于2006年12月18日通过了欧盟理事会的终投票表决,并已正式颁布,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
REACH取代了欧盟现行的40项法规、评估、许可和限制的管理法规,REACH法规已经演变成CE指令成为Chemicals化学品CE标志的立法。
REACH的外贸影响
一、影响产业范围广:除了对化工企业有直接影响外,REACH将对包括纺织、机电、玩具、家具等所有的生产化工下游产品的企业产生影响,所涉及的产品有100多万种。
二、企业出口成本大大增加:据欧盟估算,每一种化学物质的基本检测费用约需8.5万欧元,每一种新物质的检测费用约需57万欧元。
三、要求的数据量大:REACH要求提供化学品数据表、评估报告、风险评估等一系列的注册档案技术文件,涉及的数据量复杂庞大。 REACH实施时间表
2007年6月1日 REACH正式实施
2008年6月 欧盟化学品管理机构(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ECHA)成立并开始运行
2008年6月1日~12月1日 分阶段物质(Phase-in Substances)预注册
2009年1月 成立物质信息交换论坛(SIEF)
2010年12月 年产量或进口量100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年产量或进口量1吨以上的根据指令67/548/EEC中划分为1、2类的CMR物质;年产量或进口量100吨以上根据指令67/548/EEC中N:R50-53划分为导致水生环境长期影响的高水生物毒性的物质完成注册
2013年6月 年产量或进口量10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完成注册
2018年6月 年产量或进口量1吨以上的化学物质完成注册
注:2008年6月1日后正式接受提交注册文件。
化学物质在欧盟内生产和销售必须在规定的注册期限之前进行注册,新化学物 质必须在投放市场前进行登记。
(EC) No 1907/2006附件XVII中拟新增以下条款:
物质名称
限制条款
66.
(decaBDE)
CAS No 1163-19-5
EC No 214-604-9
1. 该条款生效18个月后,该物质不得生产及投放市场。
2. 该条款生效18个月后,在以下情况,质量分数大于或等于0.1%,则不得生产及投放市场:
(a)另一种物质的组分;
(b)混合物;
(c)物品或物品的任意部件。
3. 该物质、作为其他物质的组分或者混合物,在以下情况下,1、2段不适用:
(a)截至该条款生效后10年,用于生产飞机;
(b)用于生产以下产品的零部件:
(i)该条款生效后10年之前生产的飞机;
(ii)该条款生效后18个月之前生产的指令2007/46/EC范围内的机动车、法规(EU) No 167/2013范围内的农用和林用车辆,以及指令2006/42/EC范围内的机械。
4. 段2(c)项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a)该条款生效后18个月之前投放市场的物品;
(b)根据3(a)项生产的飞机;
(c)根据3(b)项生产的飞机、机动车及机械设备的零部件;
(d)欧盟指令2011/65/EU范围内的电子电器产品。
5.该条款所述“飞机”指:
(a)根据法规(EU) No 216/2008生产的、根据**民航组织(ICAO)缔约国条例批准设计的或者**民用航空组织缔约国根据**民用航空公约附件8颁发适航证书的民用飞机;
(b)飞机。
decaBDE是一种广泛使用的阻燃剂,被应用于多个行业,尤其是纺织品和塑料产品,在粘合剂、密封剂、涂料和油墨中也常常用到。
修订版增补关于“惟一代表”的进一步明确化学品注册程序和义务
本报讯(苏志明)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就《化学品注册、评估及许可法规》(简称REACH法规)近日发出指南文件,为法律文本提供补充资料。
关于注册方面的指南,该局于今年2月公布的修订版增补一段关于“惟一代表”的。非欧盟生产商不能自己向该局注册化学品,但可委托惟一代表在欧盟办理注册手续。该名惟一代表负责履行原本由进口商承担的义务。每名惟一代表可以代表1家或数家非欧盟生产商。
作为注册人,惟一代表须负责履行作为有关化学品进口商的义务。该义务并不限于注册事务,也涵盖其他相关责任,如在今年6月1日至12月1日期间将就逐步纳入范畴的物质进行预先注册及与供应链沟通等。
惟一代表须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注册非欧盟生产商进口的化学品数量,说明所有用途。他必须管有一份及时更新的欧盟客户清单及每名客户进口的吨数。
假如非欧盟生产商决定更换惟一代表,新代表须重新为所有有关物质办理注册,但可以使用上一名代表的数据和文件。
至于单体及聚合物,化学品管理局的指南阐明聚合物是由一连串1种或多种单体构成的物质。聚合物不必注册,单体则须向该局注册。用以保持聚合物稳定性的添加剂及在制造过程中产生的杂质,均被视为该物质的一部分,不必另行注册。不过,用以改善聚合物性能的添加剂,却可能需要注册。
倘若某种物质既可用来保持聚合物的稳定性,也可改善聚合物的性能,则物质中不必用来保持聚合物稳定性的分量应被视为制剂内的另一种物质,因此可能需要注册。
化学品管理局仍未就产品所含物质发出明确指南,但已拟好草案,应有助业者区分制剂和产品。制剂中的物质须注册,产品中的物质却不必注册,除非该种物质是用以在正常合理的使用情况下从该产品释出,或者该种物质在进口产品所占的总量,过每名注册人每年1吨的水平。
REACH is the European Community Regulation on chemicals and their safe use (EC 1907/2006). It deals with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 substances. The law entered into force on 1 June 2007.
The aim of REACH is to improve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health and the environment through the better and earlier identification of the intrinsic properties of chemical substances. At the same time, REACH aims to enhance innovation and competitiveness of the EU chemicals industry. The benefits of the REACH system will come gradually, as more and more substances are phased into REACH.